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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統一挖補埋設管線 今年再擴大延伸至豐原、潭子納入實施範圍

(記者許秋煌報導)台中市政府建設局為減少管線重複挖掘,延長道路使用壽命,先於原市8區執行全國唯一代辦「管線統一挖補」制度,去年擴展至原縣區,大里、太平納入作業範圍,要求管線單位管挖後必須「全車道」修復路面,路平完工後3年內禁挖申請,成功降低管線重複挖掘率約3成;今年將再擴大範圍至豐原、潭子,希望進一步整體提升道路品質。

台中市政府建設局指出,104年10月底市府於原市8區恢復代辦「管線工程統一挖補」制度,除整合電力、電信、自來水及天然氣管線外,也將路口監視器管線埋設一併納入,由該局統一代辦施作,讓管溝開挖、埋管、回填、夯實及路面修復工作一體完成,確保管線挖埋後的路面回復品質。

截至去年底,管線單位申請民生挖掘件數8,442件,整合派工為6,236件,減少2,206件重複路挖,約3成比率,其中以民生案件減少挖掘次數最多,主要是因為整合新建案挖掘次數所致,執行成效良好。

台中市政府建設局表示,由於統一挖補制度已見成效,除原市8區、大里區、太平區之外,今年規劃再擴展至豐原區及潭子區,期望藉此提升全市路面品質,降低道路重複挖掘次數,減少施工對交通衝擊及市容環境的影響,達到保障用路人權益的目標。

台中市政府建設局也說明,統一挖補作業就是將管線業者各自申請挖掘的案件,經市府審核且與管線業者協調後,將其個別申請核發案件為聯合案件,再由市府統一派工施作,以減少挖掘次數,一個聯合案件最多可減少三次挖掘,最少為一次;且管線聯合施工,各單位可相互監督支援,避免損及既埋管線,減少管線損害賠償案件,以維護公共安全。

圖為台中市統一挖補埋設管線範圍今年再延伸 豐原潭子納入

 

 

 

 

採訪專線:0933-548469